《英国威廉希尔公司-官方网站:科研活动诚信管理细则》政策解读
第二条? 本细则适用于由英国威廉希尔公司-官方网站:(以下简称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-官方网站:”)主导实施、市级科技发展资金支持的各类专项(科研项目、科技平台、科技人才、成果奖励等)项目,以及其它专项项目的指南编制与咨询、申报与受理、评审与立项、执行与验收、监督与评价等活动。
解读:诚信管理实现“管理过程全覆盖”,诚信管理的全过程由过去的项目申报、立项评审、过程管理、结题验收4个阶段向前端和后端分别进行延伸,前端延伸至指南编制与咨询阶段,后端延伸至监督与评价阶段。
第三条? 本细则所称责任主体,是指参与英国威廉希尔公司-官方网站:项目实施和管理的法人和自然人,主要包括项目承担单位、项目组成员、科技专家和第三方机构。
项目承担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。
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。
科技专家是指接受英国威廉希尔公司-官方网站:及其他政府部门委托或受托第三方机构邀请,对英国威廉希尔公司-官方网站: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全过程相关事项提出评审、评估、咨询、论证意见,供管理部门决策参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综合管理人员。
第三方机构是指接受英国威廉希尔公司-官方网站:委托、指导和监督,制定项目管理、经费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方案,独立开展完成相应工作内容,向英国威廉希尔公司-官方网站:提交工作报告,并对报告内容与结果负责的独立法人组织。
解读:诚信管理实现“责任主体全覆盖”,拓展了4类责任主体的范围,单位主体由项目牵头单位扩展到项目参与单位,人员主体由项目负责人扩展到项目主要参与人,专家主体由专业技术人员扩展到综合管理人员,第三方机构主体由项目管理机构扩展到经费审计和绩效评价机构。
第五条? 项目承担单位的失信行为主要包括:
(一)在科学技术活动的申报、评审、实施、验收、监督检查和评估评价等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,组织“打招呼”“走关系”等请托行为;
(二)管理失职,造成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损失;
(三)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科学技术活动管理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;
(四)隐瞒、迁就、包庇、纵容或参与本单位人员的违法违规活动;
(五)未经批准,违规转包、分包科研任务;
(六)截留、挤占、挪用、套取、转移、私分财政科研资金;
(七)不配合监督检查或评估评价工作,不整改、虚假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;
(八)不按规定上缴应收回的财政科研结余资金;
(九)未按规定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监督执行;
(十)开展危害国家安全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、危害人体健康的科学技术活动;
(十一)违反国家科学技术活动保密相关规定;
(十二)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违规行为。
解读:对项目承担单位失信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。12种行为被划入“红线”,比如:隐瞒、迁就、包庇、纵容或参与本单位人员的违法违规活动;未经批准,违规转包、分包科研任务;未按规定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监督执行等均属于失信行为。
第六条? 项目组成员的失信行为主要包括:
(一)在科学技术活动的申报、评审、实施、验收、监督检查和评估评价等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,实施“打招呼”“走关系”等请托行为;
(二)故意夸大研究基础、学术价值或科技成果的技术价值、社会经济效益,隐瞒技术风险,造成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损失;
(三)人才计划入选者、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在聘期内或项目执行期内擅自变更工作单位,造成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损失;
(四)故意拖延或拒不履行科学技术活动管理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;
(五)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,以项目实施周期外或不相关成果充抵交差;
(六)抄袭、剽窃、侵占、篡改他人科学技术成果,编造科学技术成果,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;
(七)虚报、冒领、挪用、套取财政科研资金;
(八)不配合监督检查或评估评价工作,不整改、虚假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;
(九)违反科技伦理规范;
(十)开展危害国家安全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、危害人体健康的科学技术活动;
(十一)违反国家科学技术活动保密相关规定;
(十二)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违规行为。
解读:对项目组成员的失信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。12种行为被划入“红线”,比如,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,以项目实施周期外或不相关成果充抵交差;不配合监督检查或评估评价工作,不整改、虚假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等均属于失信行为。
第七条? 科技专家的失信行为主要包括:
(一)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咨询、评审、评估、评价、监督检查资格;
(二)违反回避制度要求;
(三)接受“打招呼”“走关系”等请托;
(四)引导、游说其他专家或工作人员,影响咨询、评审、评估、评价、监督检查过程和结果;
(五)索取、收受利益相关方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;
(六)出具明显不当的咨询、评审、评估、评价、监督检查意见;
(七)泄漏咨询评审过程中需保密的申请人、专家名单、专家意见、评审结论等相关信息;
(八)抄袭、剽窃咨询评审对象的科学技术成果;
(九)违反国家科学技术活动保密相关规定;
(十)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违规行为。